最新通报:9月1日,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正式施行,这也意味着“史上最严安全生产法律”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时代正式来临。 当天,对标“新安法”要求,结合工贸行业防范事故集中攻坚行动,某应急管理局对工贸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并开出“新安法”实施以
来的第一张罚款。
在对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的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现场进行焊接的一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过期未复审,重新报考后未通过,正在补考准备中,属于无证上岗作业。
同时,执法人员还发现该公司将手动喷粉线新增隔墙施工业务发包给该县夏铎铺镇学知铝合金门窗店,未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且该公司无安全管理人员对该门窗店的施工作业安全进行协调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等规定,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合并处罚3.6万元,并对相关问题限期进行改正。
同时,依据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安全管理人员作出罚款4千元的行政处罚。
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
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罚款提至最高1亿元
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将加大对违法行为惩处力度:
一是罚款金额更高,对特别重大事故的罚款,最高可以达到1亿元;
二是处罚方式更严,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即责令整改并处罚款,拒不整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改整顿,并且可以按日连续计罚;
三是惩戒力度更大,采取联合惩戒方式,最严重的要进行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