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之前《建(构)筑物消防员》不同的是,《消防设施操作员》取消了培训期限、培训师资、培训场地等培训要求。取消培训要求并不是说,消防设施操作员不需要职业技能培训了,而是参不参加培训不再作为参加鉴定考试的必要条件。长期以来,有的企业甚至为了应付政府部门的检查,一个人多次参加培训,今年学一次、明年又去学一次,唯恐不参加培训受到处罚或者查封。消防设施操作员
为了斩断培训的利益链条,《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版)取消了所有职业的培训要求,培训成为考生的自由选择,也成为企业的自由选择。培训机构的设立,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规定,是纯粹的市场行为。将职业技能标准中的培训要求取消以后,真正潜心研究职业技能培训的技工院校、培训机构才能摆脱不平等竞争,在市场上受到考生的青睐和欢迎。
消防设施操作员在实际工作中的一举一动,事关公共安全。设置关键技能,不仅有利于提高消防设施操作员的实际工作能力,也更便于在培训过程中抓住重点,使消防设施操作员的技能要求更为明确、具体,富于层次感。所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等级的消防设施操作员关键技能要求并不相同,例如: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设有10项关键技能;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设有25项关键技能;高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设有5项关键技能;技师和高级技师没有设置关键技能,这主要是因为按照高级覆盖低级的原则,技师、高级技师所学的内容逐渐偏理论化、抽象化,涉及到的消防设施设备的种类也越来越少见,所以关键技能的设置总体上是逐步偏少的。